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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社保如何处理

发件人:杨女士    受理日期:2008-03-28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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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怎么办?出国定居人员退保的,这笔钱又怎么处理?我准备随儿子一起去澳洲定居,我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缴了12年的社保金?
回复:
200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金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有视同缴费年限(未实行个人缴费前的连续工龄)的,再按其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养老生活补助金,一次付清,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出国定居人员和农民合同人退保者,按规定一次性返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和利息。
办理单位: 望城县政府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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