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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乙肝歧视”,维护自身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发件人:乙人     类型:意见    受理日期:2008-05-06 10: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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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市长:您好。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现象,人事部和劳动部相继出台文件,禁止在公务员招考体检时查乙肝和企事业单位招工体检时查乙肝。既然公务员体检和企业招工体检都禁止查乙肝了,既然婚检都已不再强制检查乙肝了,为何企业体检还要继续被强迫查乙肝呢?难道我们这些人就没有就业权利?
回复:
您好!
    您所说的企业具体是哪个企业?请您投诉至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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